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关于召开董会事、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申请》,由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丽水久有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都持同意意见,但在《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因网络操作原因导致没有投票表决成功。
现向公司申请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重新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金”)关于推荐刘高深、季晓立等同志为威帝股份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公司发展,丽水久有基金拟提名刘高深、季晓立、刘小龙至公司任董事,原董事白哲松、崔建民、郁琼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原董事不再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基金对新任董事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选举刘高深、季晓立、刘小龙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刘高深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季晓立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选举刘小龙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金”)关于推荐刘高深、季晓立等同志为威帝股份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公司发展,丽水久有基金拟提名高诗扬、施展鹏、何永达至公司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梁伟、窦越、孟庆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原独立董事不再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基金对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选举高诗扬、施展鹏、何永达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高诗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施展鹏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选举何永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高深:男,50岁,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庆元县土管局科员、建设用地股副股长、股长,庆元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科员,庆元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副主任科员、组织科科长,庆元县岭头乡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助理(主持政府工作)、乡长,庆元县荷地镇党委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二届县委委员、庆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副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三届县委委员,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季晓立:男,33岁,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分院院长助理、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办公室主任、发展战略部部长。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小龙:男,64岁,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学士,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海张江集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化工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久有基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诗扬:男,1963年8月生,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1983年8月至1984年10月任丽水丽云供销社主办会计;1984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云和县石塘供销社主办会计;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云和第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1999年11月至今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
施展鹏:男,1977年9月生,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1月至今在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系国家注册投资项目分析师,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主要从事金融、公司业务,曾先后担任丽水市金融办、中国工商银行丽水分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分行、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稠州银行丽水分行、交通银行丽水分行、涛涛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2011年6月,被丽水市司法局、丽水市律师协会授予“2010年度丽水市优秀律师”称号,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称号。
何永达:男,1971年12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丽水学院商学院教授,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丽水市统计学会理事和丽水学院留联会副会长。是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丽水市138第一、二层次人才,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1995-1996年在新西兰首都语言学院学习商务英语,1997-2004年在深圳外资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工作,任职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进入丽水学院。在《经济地理》、《ICIC Express Letter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 and e-servi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民政部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民委项目和全国商科教育培训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各1项,浙江省重点软科学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政府R&D清查办(省级)、浙江省统计局重点研究项目、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丽水市科技局等项目多项;主持和参与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商务局、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缙云县委组织部、莲都区经商局等横向服务项目30余项;研究成果先后获得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统计局、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优秀成果三等奖、丽水市政府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两项)、三等奖等奖项。主要研究领域:现代服务业、服务经济与理论、经济统计应用。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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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关于召开董会事、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申请》,由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丽水久有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都持同意意见,但在《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因网络操作原因导致没有投票表决成功。
现向公司申请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重新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田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金”)关于推荐应巧奖、刘英同志为威帝股份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函,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公司发展,丽水久有基金拟提名应巧奖、刘英至公司任股东代表监事,原股东代表监事田锐、齐丽彬将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丽水久有基金对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选举应巧奖、刘英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应巧奖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刘英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应巧奖:男,中国国籍,33岁,本科,现任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新闻中心采编部副主任;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宣传信息科(网络维护中心)科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开发区集团公司办公室宣传科科长。
刘英:女,45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历。历任庆元县农业银行隆宫乡代办点综合柜员,庆元县马蹄岙蓬桥电站工作人员,庆元县陈家岭电站会计及运行人员,九三学社丽水市委员会会计及文秘,丽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财务核算员、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计划财务部融资科科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主持工作),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新润元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1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