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B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0-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B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B类基金份额自2020年12月16日起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E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A类、B类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每个运作期起始日(含起始日)至当期运作期到期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赎回,如果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申请预约赎回,可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进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B类基金份额首次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500万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 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 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申购的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红利再投资份额的运作期起始日及到期日视为与原份额相同。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 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 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申购的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转出业务,但开放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放转换。

5、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日):

注:转换转入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说明,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万份南方价值A,持有满18个月后申请转为南方理财60天债券A,假设转换当日南方价值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转入基金南方理财60天债券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460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3%,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285=12,85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2,850.00×0.3%=38.55元

补差费=0.00元

转换费用=38.55+0.00=38.55元

转入金额=12,850.00-38.55=12,811.45元

转入份额=12,811.45/1.2460=10,282.06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需遵守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A类和B类份额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排序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南方理财60天A: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方理财60天B: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排序不分先后)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颁布的《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和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规定,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自2020年12月16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但将公布基金净值信息,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不再保持在人民币1.00元。具体修订内容及相关安排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南方智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南方智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

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12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