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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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0-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对中天火箭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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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杰 段 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0年12月7日对中天火箭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

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内容。

除上述内容以外,光大证券项目组与中天火箭培训对象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对象包括:中天火箭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项目组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中天火箭的积极配合,参与培训的人员通过对相关法规和有关案例的学习,加深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能力。

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燕杰 段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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