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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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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4版)

2020-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乙2:NG YU SHU ANDY

丙方: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二)本次交易基本方案

1、越南SUNTONE是由乙方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吸尘器及其零配件生产业务,其中乙1持有越南SUNTONE100%股权,乙2持有新加坡SUNTONE100%股权;

2、甲方有意收购乙方持有的越南SUNTONE100%股权,具体为甲1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春光受让乙1持有的越南SUNTONE100%股权;

3、聘请审计及评估机构对越南SUNTONE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双方同意在此基础上达成正式交易。

(三)股权转让

乙方1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将其所持有越南SUNTONE的100%股权(即50万美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100%,以下简称“转让股权”)转让予甲方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越南SUNTONE的股权结构变更为:甲方2拥有50万美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100%。

2、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并承担与该等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及甲方的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根据越南SUNTONE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从事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四)转让价格、支付时间及方式、相关税费

1、转让价格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1-72号《资产评估报告》,越南SUNTONE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9,584,509.14元。各方同意据此将越南SUNTONE100%股权作价为2,996,000.00 美元。

2、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2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1支付股权转让款2,996,000.00美元。

3、相关税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本次股权转让发生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越南SUNTONE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履行受让乙方所持股权所需的一切法律程序;

(3)甲方负责办理中国境内的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及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或备案手续;

(4)甲方将依据诚信、合作和负责的原则,尽其最大努力,密切配合,促使本协议顺利履行。

乙方向甲方承诺和保证如下:

(1)越南SUNTONE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影响主体资格的情形;

(2)乙方持有越南SUNTONE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瑕疵、权利限制和尚未解决的纠纷;

(3)披露给甲方的越南SUNTONE经营与财务情况均真实、有效,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不存在对外担保或其他账外负债。如存在该等事项并造成越南SUNTONE经济支出的,应由乙方据实承担;

(4)越南SUNTONE拥有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一切执照、许可证、授权和批准,且该等执照、许可证、授权和批准均有效存续;越南SUNTONE不存在违反该等执照、许可证、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也不存在超越经营范围、未经授权或无效的经营活动;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仍将继续对越南SUNTONE目前的经营活动和今后业务发展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及合理方便,并协助处理、协调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业务客户的关系;

(6)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自营、投资合作、接受雇佣等)在越南境内从事与越南SUNTONE同业竞争的业务;

(7)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8)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越南SUNTONE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履行转让所持股权所需的一切法律程序;

(9)乙方将依据诚信、合作和负责的原则,尽其最大努力,密切配合,促使本协议顺利履行。

(六) 相关事项

甲方、乙方同意,越南SUNTONE应当自甲方办理完毕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及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变更有关手续,甲方、乙双方应协助越南SUNTONE共同完成与本协议项下转让股权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 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甲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股权收购的信息披露,在该等情形下,乙方应积极配合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甲方为合理附随于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作为甲方关联方的公司或向甲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任顾问、中介机构作出的资料披露;

(3)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司法管辖区域的法院、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或要求规定作出的资料披露;

(4)在就相关一方或其任何关联方的税务事宜合理所需的范围内向任何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料披露。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的顾问、中介机构以及关联方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3、如因一方(或因该方而导致)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而引起本协议另一方利益受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支出的一切费用。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项下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向甲方披露的越南SUNTONE的主体资格、业务资质、重大资产情况不真实或不完整从而导致甲方无法达成收购目的,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与本协议相关的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仲裁进行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本协议任何条款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此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的问题。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越南SUNTONE,是基于对标的公司进行分析与评价所做出的决策,通过对标的公司的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酌情吸收海外优质的资产,也将使公司向吸尘器整机市场进军,巩固公司在本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但仍然可能在运营阶段可能会遇到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风险,以及资源整合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加强风险管控,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6日

至2021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1 年1月 5 日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 年1 月 5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收购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收购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