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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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0-02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21年2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姜波女士、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有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21年2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祥先生、杜江波先生、张琴女士、张剑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另有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和第十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十届董事和第十届监事候选人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现就第十届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提议如下:

一、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马祥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在服务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确定。根据前述薪酬实施办法,薪酬由基薪、业绩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能、责任和本公司的业绩确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税前)。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内披露报告期内相关董事、监事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二、非执行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杜江波先生、张琴女士、张剑波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另外,为了保护董事及监事利益,本公司为董事及监事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2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锡坤#,56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1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江苏油田分公司总会计师;2006年4月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12月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12月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总会计师,2015年3月兼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在本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中,陈锡坤先生认购了40万份计划份额。

(2)袁建强#,57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袁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先后担任过钻井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务;2008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2012年12月任中石化河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任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年5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3)路保平*,59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路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9月任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6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石油工程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4)樊中海*,55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樊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樊先生1989年加入河南石油勘探局,历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副总地质师、总地质师、副院长等职务,2000年9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副总地质师,2001年11月任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2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5)魏然*,53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魏先生是高级经济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金融学研究生毕业。魏先生先后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部副处长、副总经理,湖南分行副行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业务开发与创新部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起兼任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6)周美云*,51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周先生是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周先生于1991年加入上海石化总厂,历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财务部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1年5月任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2017年2月任上海石化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6月任上海石化执行董事,2017年7月兼任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兼任上海石化总法律顾问。2020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7)陈卫东+,6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陈先生1982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先后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地球物理勘探公司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等职务。2017年5月起任北京中关村智慧能源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2018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董秀成+,58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副会长、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能源资源系统工程分会副理事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能源局特聘专家等职务。董先生1985年加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工作,先后晋升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称,曾经担任副院长和院党委书记等行政职务。2017年10月起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郑卫军+,53岁,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十四和十五届主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起任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附件二: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马祥,59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马先生是高级政工师,大学毕业。1999年9月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监察局工作,2012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武汉石油化工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驻北京分组组长、监察局驻北京分局局长;2018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巡视组组长;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杜江波先生,56岁,现任本公司监事。杜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9月任中国石化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法律事务部主任;2010年1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2015年3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部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3)张琴女士,58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张女士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毕业。1998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宣传思想工作处处长;2008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并于2009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党委副书记、直属纪委书记;2015年3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2015年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4)张剑波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张先生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大学毕业。1985年加入胜利石油管理局;1999年后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人教部,先后担任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13年8月任上海石化党委副书记,并先后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17年6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2019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8年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除上述所披露外,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候选人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本通告日期,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无拥有《证券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权益,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其薪酬方案详情请参见本公告所披露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和本公司第十届监事的薪酬方案”。

除上述所披露外,就选举董事及监事事宜,没有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 13.51(2)(v)条规定应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需通知本公司股东的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20-02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日

至2021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 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 2021年1 月 13日(星期三)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送达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或传真号码:010-59965997)。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执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三)本公司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邮编:100728

联系电话:86-10-59965998

传真号码:86-10-5996599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附注二___股(股东账号 )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星期二)在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举行之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如未有填上书面,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本公司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1月13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回执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

附件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