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0-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共计196,93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6%,该股份已于2018年2月27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谢志峰先生于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共计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 IPO 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80,11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21.41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12月 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2/19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谢志峰先生履行前次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谢志峰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2%的公司股份给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成立的基金产品,受让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3.416%减少至21.4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1. 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志峰所持表决权不变。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谢志峰先生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12月 2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