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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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0-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聘任张文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茂晗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止。张文洋先生、章茂晗先生简历见附件。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张文洋先生、章茂晗先生简历

张文洋先生:53岁,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第四钢轧总厂副厂长、市场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于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于2020年12月起,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党委常委,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章茂晗先生:51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章先生于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H型钢厂、第三钢轧总厂副厂长及马钢集团钢结构分公司经理,马钢集团钢结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钢工程技术集团副总经理,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于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于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于2020年12月起,任马钢集团党委常委,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书面决议案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聘任张文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止。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二、聘任章茂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止。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三、批准公司关于2020年下半年度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约为人民币10.71亿元,净值约为人民币2.26亿元。

四、批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2021年度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经营计划。

财务公司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开展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已获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批准,目的是优化业务和资产结构,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备付头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丰富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手段,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2021年,财务公司理财产品投资业务主要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高、内部评级在R2 级及以下、锁定期较短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间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投资余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批准撤销公司为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马钢瓦顿”)提供的融资担保。

2017年2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为马钢瓦顿提供不超过 4200 万欧元的融资担保(详见公司当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目前该担保项下已无融资,既往融资全部结清,短期内亦无担保必要。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下半年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日益重视,公司持股71%的控股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公司”)为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发展,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14年2月28日签署《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合肥公司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的3377.9亩土地,及地上部分建(构)筑物;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四期向合肥公司支付不低于12亿元补偿费(具体数额以评估价格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见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根据合资格的土地、房产及工程造价评估机构之评估, 合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14年12月25日确定补偿费为人民币12.38亿元。根据《合同》,合肥公司于2014年分三批收到补偿费共约人民币9.6亿元。交付前, 合肥公司发现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被占用、与肥东县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厂房及设施拆除工作难度大等问题难以解决,导致约定收储土地未能按时交付,补偿费尾款亦未能按时到账。对此,合肥公司、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互予谅解。按照地面设备、房产或构筑物等处理情况,合肥公司于2014年及2018年、2019年,分别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人民币2.24亿元、0.31亿元、0.04亿元,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相关年度审计师审计。

近期,合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一步约定:因土地权属争议土地收储面积由原3377.9亩调整为3370.57亩(核减7.33亩);《合同》项下合肥公司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净地交付土地涉及的“收回土地涉及重大环境污染的须经治理后并征得环保部门书面认可”,按照合肥市政府的批示,调整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土壤无害化修复。相关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经审计后纳入土地收储成本”;交地标准为按现状完成土地移交;合肥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东管办”)设资金共管账户,资金专项用于该等收储土地范围内部分房屋被占用问题和围墙封闭等未尽事宜;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补偿费尾款约人民币2.78亿元。同时,合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东管办签署《土地管护移交协议》,约定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移交及储备土地以现状移交。至此,合肥公司已完成全部约定收储土地的移交,并于近日收到补偿费尾款约人民币2.78亿元。

根据合肥公司及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就合肥公司移交约定收储土地事项,在考虑资产处置成本(即约定土地收储成本)后,合肥公司将在2020年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人民币5.74亿元。该等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