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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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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0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朱其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年龄及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副董事长、高管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临 2020-1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淦贵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副董事长、高管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临 2020-110)。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111)。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董事长、高管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一、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朱其珍女士、副总经理蔡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其珍女士因个人年龄及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蔡渊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朱其珍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朱其珍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蔡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作。

朱其珍女士和蔡渊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其珍女士和蔡渊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淦贵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简历参见附件。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简历:

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永鼎股份投资管理中心总监、电缆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质量部经理、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永鼎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永鼎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华东超导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000股(2017年股权激励),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淦贵生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曾任永鼎股份人事专员、投资部经理。现任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中缆泰富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永鼎盛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永鼎智在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淦贵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7日

至2021年1月8日

投票时间为:自 2021年1月7日 15 时 00 分至 2021 年1月8日 15 时 00 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国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15:00至2021年1月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6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江苏路1号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1201 0512一63272489

传 真:0512一63271866

邮 箱:zqb@yongding.com.cn

4、联 系 人:张国栋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531,439股,占公司总股本2.0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03元/股、最低价格为4.97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57,201,4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持有公司股份512,60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本次质押和解质完成后,百川资管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9,4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9.97%。

2020年12月18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百川资管发来的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和解质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本次解质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股票质押计划。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百川资管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无质押到期股份,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0,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3.71%,占公司总股本的22.20%,对应融资余额120,000万元。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日常经营、投资收益等。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质押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0-04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景向先生因外地出差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为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相关投资项目、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开发能力及技术服务能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高档模具园官塘河路37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法定代表人:崔鸿

6、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比100%。

7、经营范围:销售模具钢、工具钢、高速钢及各种特殊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加工,特殊钢技术支持与服务。

8、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及监事各一名,设经理一名,以上人员由公司委派。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公司产品销售主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国内特殊钢市场需求稳定增长,未来随着公司新建生产项目的逐步完成,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为提升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优化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对公司华东地区客户进行精细化管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北仑公司,北仑公司主要从事模具钢、工具钢、高速钢及各种特殊钢销售,金属材料加工,特殊钢技术支持与服务等业务。北仑公司的设立能够实现公司销售业务的优化升级,对公司贴近目标客户,进一步提升市场开发能力及技术服务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确保全资子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北仑公司设立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是为整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能力及服务能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子公司成立后也存在因市场、政策、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各种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北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积极应对、防范各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28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1号)核准,同意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0-046)、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批复的公告》(临2020-076)。

本次发行采用分次发行方式,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非公开发行第一期优先股,共发行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0元;于2020年12月14日非公开发行第二期优先股,共发行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15日止,公司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次第二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994,000,000.00元(已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6,0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93,632.06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汇入。公司本次第二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8,454,00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545,990.58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193号)。

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对子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550,000.00万元、对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2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合规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发行优先股,公司及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分别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于2020年12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金额如下所示:

注:五矿资本控股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具账号为02001200004316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五矿资本第一期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金额4,090,000,000.00元,于2020年11月20日向其子公司五矿证券增资2,500,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五矿资本第二期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金额2,694,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该账户余额为4,284,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五矿资本控股与联席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五矿资本控股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五矿资本控股接收五矿资本通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的资金,以及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联席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及五矿资本控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五矿资本控股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联席保荐机构。

4、五矿资本控股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联席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本公司及五矿资本控股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联席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及五矿资本控股可以主动或在联席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6、联席保荐机构发现本公司及五矿资本控股或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0-181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公司”)转来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2执恢317号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公司转来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2执恢317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江苏隆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8,799,167股股票作价人民币26,525,625元抵偿给太平洋证券公司。

二、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2日作出的(2019)云民初46号民事调解书,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时间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确定的还款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ST环球(股票代码:600146)的合计18799167股股票(分为4000000股,14799167股分开)进行拍卖,经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一拍保留价为26525625元。现申请人提出以物抵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ST环球(股票代码:600146)的合计18799167股股票以一拍保留价共计人民币26525625元抵偿给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提示

江苏隆明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裁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2执恢317号之一】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0-182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江苏隆明公司”)被执行法院裁定所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公司”)转来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2执恢317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江苏隆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8,799,167股股票作价人民币26,525,625元抵偿给太平洋证券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苏隆明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6,960,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4%,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隆明公司持有公司股票8,161,0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4%,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4.00%。详见下表: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发布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73),由于江苏隆明公司在太平洋证券公司和太平洋证券公司管理的1号计划下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现违约情形,太平洋证券公司计划从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0年12月7日-2021年3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平仓处置数量为9,850,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的质押股份,其中,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大宗交易不超过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2020年12月7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前,太平洋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平仓处置了1,689,7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3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继续关注江苏隆明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98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