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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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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0-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0-088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142,857,1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价格:3.5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6.94元

4、募集资金净额:503,546,151.13元

● 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142,857,142股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预案议案。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延长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股东大会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延长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0年5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6月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8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42,857,142股

3、发行价格:3.57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999,996.94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03,546,151.13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12月8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2日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三笔,金额总计509,999,996.94元。其中:汤虹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9,999,996.80元;邯郸建投能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249,999,999.27元;财达冀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240,000,000.87元。

2020年12月8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42,85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9,999,996.94元。东兴证券在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569,999.98元(含税金额)后,于2020年12月3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05,429,996.96元缴存于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1070100100332962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

发行人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9,999,996.94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546,151.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42,857,14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60,689,009.13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42,857,142.00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与发行前向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一致。

上市公司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关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认购对象、发行结果和信息披露、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符合《实施细则》、《认购邀请书》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发行对象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142,857,14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表: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2,857,142股,发行对象总数为3名,具体情况如下:

1、邯郸建投能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讲武城镇北白道村东(邯郸市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创业服务中心主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邯郸和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邢海平)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70,028,011

限售期限:6个月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7,226,891

限售期限:6个月

3、汤虹

身份证号:3205031964****0529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385弄12号

认购数量:5,602,240

限售期限: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42,857,1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三)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未新增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保荐代表人:夏智勇、杨志

项目协办人:侯思贤

电话:010-66551319

传真:010-6655138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经办律师:尹飞、杨德欣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杨荣华、管云鸿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家俊、张锐、宿金英

电话:027-88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四)发行见证律师

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飞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经办律师:岳见山、李可书

电话:010-62684688

传真:010-62684288

七、备查文件

1、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专项法律意见书;

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630020号);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