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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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5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白药”)于2020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鱼跃”)的通知,获悉江苏鱼跃因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贷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另外,江苏鱼跃因补充流动资金,再次办理了新一笔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鱼跃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江苏鱼跃《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6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1,6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回购股份下限为8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4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32)。2020年5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4),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在法律框架内签署了场外衍生品系列协议,拟由中金公司按照内部模型进行自主对冲交易,以使得云南白药用场外衍生品交易中的损益(如有)控制实际回购股票的成本。

2020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335,404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

2020年7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5),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5元/股调整为92元/股。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

以上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累计回购股份14,071,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88元/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1,515,338,746.86元(不含交易费用)。同时,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的衍生品协议获得现金结算收益134,598,334.04元,从而使得回购的实际成本为98.12元/股(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关于回购的时间、回购的数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6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823,731股。回购期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现阶段公司股份回购价格限定条件已达成,回购所需的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