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等情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与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
4)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6)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7)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方式,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必须根据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则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符合要求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申购赎回清单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如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T日可竞价卖出,T+1日可赎回或者大宗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组合证券T日可竞价卖出,T+1日可用于申购基金份额或大宗卖出。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关规则。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生清算交收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获批后,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跨市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现有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推出新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及申购、赎回方式,或新增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届时将发布公告予以披露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予以更新,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
(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富国中证农业主题ETF”,场内简称“农业ETF”,交易代码:159825)将于202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0年12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
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A,基金代码:150152)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B,基金代码:150153)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创业板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创业板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由于富国创业板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创业板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由于富国创业板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前,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创业板B份额,或者富国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创业板A份额),合并为富国创业板份额,按照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创业板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
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基,基金代码:150321)和富国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基,基金代码:15032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煤炭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份额,由于富国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煤炭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份额,由于富国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煤炭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前,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煤炭B份额,或者富国煤炭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煤炭A份额),合并为富国煤炭份额,按照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煤炭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煤炭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煤炭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煤炭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煤炭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煤炭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6%。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
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A,基金代码:150194)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B,基金代码:150195)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前,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或者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合并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按照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场内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所有,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