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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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长安进,董事雍凤山、王兵,独立董事许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濮国立、翟咏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明,财务负责人陶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桃花厂区青龙潭路东区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郑江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9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产销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产销计划为:产销各类整车及底盘约50万辆,该产销计划为管理层初步目标,最终目标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