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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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01,826,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8 元/股。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募集资金1,75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7]0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基本建成,对应存放于工行新钢支行专户(账号: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销户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款(截至2020年12月21日工行新钢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484.49元)将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工行新钢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7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11月5日-2021年02月06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11月06日-2021年02月05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11月13日-2021年02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如意人生恒鑫封闭期可延长固定收益类私募理财产品(2020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一私享”(对公专享)2020年第43期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11月23日-2021年2月24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12月4日-2021年03月0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期间,公司共购买理财产品6笔,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70,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如下: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公司于2020年11月0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认购非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2、公司于2020年11月0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确认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3、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确认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4、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签署了《工银理财?如意人生恒鑫封闭期可延长固定收益类私募理财产品说明书》,认购固定收益类、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5、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认购其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6、公司于2020年12月0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确认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及投资业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为17亿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3.42%(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15亿元)。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对预计收益有所预计,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不排除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

2020年5月13日,新钢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2020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存续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