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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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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9版)

202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版)

2、结合存货库龄构成、估计售价确认方式及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及过程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按照如下方式确认:

(2)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且持有数量小于或等于合同数量的,按合同价格确认预计售价;

(3)超过合同数量或不为执行现有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预计售价确认方式如下:近期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产品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消费者偏好等发生持续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原材料预计售价为近期所生产的库存商品平均销售价格或市场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库存商品以近期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市场价确认预计售价;

(4)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见:2019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32.00%,较2018年末减少0.2%,均高于同行业公司。公司的主要产业为LED产品,近年来国家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大力推行LED产业,并配套相关扶持政策,LED产业迅猛发展,市场容量大,竞争异常激烈。行业经历了飞速发展,各项指标都飞速增长,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技术也几经更迭,LED可以进入寻常百姓消费的层面。公司产品紧跟市场步伐,期初布局封装产品到灯具应用产品,随着市场的变化,目前公司主要专注户外照明、景观亮化、智慧路灯。技术的更新、产品的布局调整,造成部分原材料无法应用到新产品上,同时造成部分库存商品积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期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实施减值测试,对预计可收回净现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根据实际业务和存货预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与公司的业务特点、市场情况一致。

会计师回复:

(一)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及计提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功能运用、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期末根据存货的市场订单、市场价格、存货用途和周转使用等情况,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售价扣除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及相关的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据此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0,084.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12,825.40万元,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04.66万元,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83.23万元。

(二)主要审计程序

1、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存货核算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我们了解和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3、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对管理层认定的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4、分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各要素是否合理,重新复核存货减值测试,分析并复核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三)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十、你公司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目前投资进度分别为5.73%和9.9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投资进展缓慢的原因,相关项目是否可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

回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龙文作为一家K12个性化1对1课外辅导企业,其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线下开展教育培训业务。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教育培训行业尤其是线下教育行业受到巨大冲击,广州龙文自2020年初以来受到停课、退费以及教学点合规化整改的影响,其培训业务推进缓慢,流动资金紧张。因此,公司现阶段将合规化整改和复工复产放在首要位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无法按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综上所述,目前“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变化,募投项目可行性显著降低,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教育培训业务发展的判断,继续投资预计短期内难以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公司已于2020年08月28日、2020年0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问题十一、根据年报披露,2019年11月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向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五千万元保证金,截至年报披露日,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收到447万元保证金,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正式协议。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框架协议截至目前是否有效,你公司及相关对手方是否拟继续推进相关交易。

回复:2019年1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与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启录”)、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勤上光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勤上”)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广州启录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广东勤上投资人民币5亿元,并向广东勤上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金,协议生效后广州启录启动对广东勤上进行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的调查工作。本协议签订后,勤上光电和本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本协议,根据协议第九条约定,本协议已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勤上光电和广东勤上依约配合了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但截至年报披露日,广州启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足额支付五千万元保证金,仅支付保证金447万元,也未启动对广东勤上进行尽职调查和其他调查工作。广州启录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各方不能实现增资广东勤上的合同目的,该协议已难以继续履行。鉴于此,勤上光电和广东勤上于2020年11月24日向广州启录发送《通知函》,解除上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没收广州启录支付的447万元保证金,作为广州启录因违约对勤上光电和广东勤上的损失赔偿,如广州启录已付的保证金不能弥补勤上光电和广东勤上的实际损失,勤上光电和广东勤上将保留继续向广州启录追讨损失的权利。

问题十二、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709.58万元。请说明你公司主要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收到及入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并说明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公司主要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收到及入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所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①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取得);②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③因符合地方政府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用于LED路灯系列等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以及扶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等。

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补助内容及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研发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2019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709.58万元,其中,由递延收益按规定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189.61万元,当期收到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计入其他收益金额519.97万元。公司认为,对2019年度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4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可能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补助适用本格式。上述政府补助,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并确认的政府补助;上述重大影响,是指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891.37万元,2019年度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总额为519.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0.42%,未达到上述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标准,因此报告期公司无需对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回复:

(一)政府补助事项

公司所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用于LED路灯系列等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以及扶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

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补助内容及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研发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报告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709.58万元,其中,由递延收益按规定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189.61万元,当期收到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计入其他收益金额519.97万元。

(二)主要审计程序

1、 检查政府拨款文件、银行收款回单等支持性文件,对政府补助的时点、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是否附生效条件等内容进行核实;

2、分析政府补助的用途,评价管理层对政府补助分类的判断是否恰当;

3、检查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复核公司政府补助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5、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信息,并与公司记录核对。

(三)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要求,未发现存在未履行信息披露相关义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