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及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具体提案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总议案、具体提案投票意见不同视为弃权。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公司更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持有公司股份托管证券公司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下午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请访问http://wltp.cninfo.com.cn,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在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访问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审议前经过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柏利忠、唐晓东、胡红卫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2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2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中南谷股权转让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0万元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南通中南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通中南谷”)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款,有关股权已完成过户。
有关情况请参阅公司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出售南通中南谷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出让苏州中南中心剩余交易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44,114万元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控股”)转让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中南中心”)100%股权。按照约定,2019年在中南控股支付50%交易价款后,苏州中南中心股权完成过户,剩余交易款项在一年内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剩余50%交易价款22,057万元,有关交易实施完毕。
有关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9月30日、10月16日及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苏州中南中心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出售苏州中南中心关联交易的进一步公告》和《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
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投资回报率,推动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的发展,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持股75%的江苏锦翠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锦翠”)拟向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控股”)持有100%股权的武汉锦凡科创有限公司(简称“武汉锦凡”)收购武汉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武汉金诚”)51%股权,未来公司计划与控股股东有关主体根据股权比例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共同开发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万隆评估”)对武汉金诚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武汉金诚100%股权在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的价值为-0.05万元,此外基准日武汉金诚有20,890万元股东借款需要偿还,因此承债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总对价拟确定为10,654万元。收购完成后,武汉金诚将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注册资本拟增加至100,00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出让前武汉金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锦翠购买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有关主体共同投资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承债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的对价10,65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0.5%,公司权益对应的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预计总投资83,76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为了更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柏利忠、唐晓东、胡红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介绍
1、名称:武汉锦凡科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9BGLL16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花园45号楼(中华科技创新中心)3层E区0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治波
主营业务:科技中介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
关联关系:中南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南金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金石”)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名称:江苏锦翠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MA20FGHX4N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江阴市人民西路311号6楼0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桂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物业服务;展示展览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土木工程、油漆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保温工程、钣金工程、架线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和基础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脚手架搭建;建材、五金产品、日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教育咨询)。
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9LAWE22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3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治波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权属情况:武汉金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武汉金诚的股权不存在优先受让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业务情况:武汉金诚全资子公司武汉航石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武汉航石”)是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开发主体。
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靠临空港大道,西邻径吴路,北接滨河南路,南滨三店北路,总占地163亩,其中商办用地79亩,人才配套用房住宅用地84亩。用地使用权编号P(2020)130-131号,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商办40年。武汉航石2020年11月以10.4亿元公开获得。项目预计总投资21.9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武汉金诚的评估值协商确定。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万隆评估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评估。万隆评估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评估范围为武汉金诚的全部股权价值。
本次评估方法选择资产基础法。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武汉航石持有的编号P(2020)130-131号商住用地使用权,支付了20%土地款,剩余土地款项尚未支付。截止目前无业务收入。资产基础法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委托评估企业所有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逐一按其公允价值评估后代数累加求得总值,并认为累加得出的总值就是企业整体的市场价值。根据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为: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评估结果,武汉金诚100%股权的价值-0.05万元。此外武汉金诚有20,890万元股东借款需要偿还。因此承债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总对价确定为10,65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后,江苏锦翠将与上海金石签订合作协议。江苏锦翠以10,654万元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并与上海金石根据股权比例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共同开发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公司权益对应的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预计总投资83,768万元。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变更,并于约定的交割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总对价,并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00,000万元。
武汉金诚设董事会,董事3名,江苏锦翠委派2名、上海金石委派1名,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由江苏锦翠人员提名担任,总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由上海金石人员担任。
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应按协议约定严格履行,若任一方不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发展,有关项目预计收益良好,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交易资金来源于江苏锦翠自有资金。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中南控股及其相关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45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本次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江苏锦翠购买武汉金诚51%股权并与中南控股有关主体共同投资开发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旨在推动有关项目发展。有关项目预计收益良好,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股权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透明公开,未来合作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公平对等。希望公司未来审议有关事项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公平合理,避免关联方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拟进行的收购武汉金诚51%股权及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我们认为有关交易有利于推动武汉东西湖公园项目发展,有关项目预计收益良好,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股权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透明公开,未来合作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公平对等,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武汉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武汉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武汉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5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70.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2.52%,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江苏太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太云”)等2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合计44,000万元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有关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本次通过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有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江苏太云担保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之后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与股东大会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有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间可以相互调剂。本次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中商投实业(溧阳)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同样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与股东大会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有关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间可以相互调剂。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太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注册地点:溧阳市溧城镇育才南路88号山水名门1幢1-01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生态农业开发,农业休闲观光,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农业信息咨询,花卉种植、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中商投实业(溧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溧阳市溧城镇育才南路88号山水名门1幢1-101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五金机电、建材、钢材、木材、石材、煤炭、焦炭、铁矿石、冶金原料、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矿产石(除专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通讯器材、不锈钢制品、橡塑制品、消防器材、医疗器械、机电设备、石油制品(除专项审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生鲜食用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黄金、饰品销售;花卉苗木的组培、研发、种植、管理、销售;能源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环保产品的开发、研究、设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仓储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将通过要求有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向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确系公司发展需要。担保涉及的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公司将通过要求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70.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2.5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7.63%;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