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0-096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的年度经营主题,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设立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整合计量检测行业优质资源,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公司规模扩张。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近日,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毕,并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ND133
管理人名称: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0-097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计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广电计量”)、广电计量检测(重庆)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广电计量”)、广电计量检测(江西)有限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的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州广电计量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合肥广电计量与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签订的《企业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福州广电计量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对公司为其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即以福州广电计量名下等额有效经营资产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如因上述贷款原因需对第三方履行保证责任时,公司有权优先处置福州广电计量相应价值的有效经营资产,以保证公司足以对第三方履行担保责任;相应价值的有效经营资产的处置,由公司根据担保情况提出并可自行确定资产范围。
合肥广电计量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对公司为其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即以合肥广电计量名下等额有效经营资产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如因上述贷款原因需对第三方履行保证责任时,公司有权优先处置合肥广电计量相应价值的有效经营资产,以保证公司足以对第三方履行担保责任;相应价值的有效经营资产的处置,由公司根据担保情况提出并可自行确定资产范围。
三、担保协议(广电计量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
保证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受信人【广电计量检测(福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使用期限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四)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协议(广电计量与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签订)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在乙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叁佰万元整,期限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保证方式
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项下或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四)保证期间
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等业务,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