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9-09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你公司公告称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2.27元每股。2019年8月10日,你公司公告称回购计划延期至2019年9月30日,回购计划其他条款不变。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回购总金额1798.76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你公司未按照承诺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且在回购到期前,未履行变更程序,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二款中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提出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