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1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专人、通讯等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董事黄生田先生、独立董事岑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人民币185854957元进行收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收储事项的相关协议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1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专人、通讯等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监事黄国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远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1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新区心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3〕95号),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拟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进行收购储备(以下简称“本次收储”或“本次交易”),本次收储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185854957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拟收储的标的资产为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083.25平方米(宗地号为011509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宁国用(2008)第506850号,用途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工业用地),该地块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7969.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邕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70018号、邕房权证字第02067336号)。上述标的物(包括建筑物、附属物)的收购补偿费为人民币185854957元。
(二)标的资产权属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目前处于抵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公司将在上述资产解除抵押后办理本次交易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三)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1.土地情况
单位:元
■
2.地上建筑物情况
单位: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收储协议拟定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称“甲方”)
乙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收购乙方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宗地号为0115090,属国有出让性质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31083.25平方米,土地登记证书号为南宁国用(2008)第506850号。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根据《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并经报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甲方收购乙方0115090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按新规划土地用途评估价的60%进行补偿。0115090号宗地土地评估价单位面积地价为9965.44元/平方米(664.363万元/亩),总价为人民币30975.8262万元,甲方应给予乙方收购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捌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整(¥:185854957.00)。
根据《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南宁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土地收储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办法》(南府规〔2017〕18号)规定,待市工信局批复乙方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后,双方再对超过新规划土地用途评估价60%部分的剩余土地收购补偿费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按本条规定给予乙方补偿后,对收购地块上建(构)筑物等不再进行补偿。
第三条 移交土地时间
土地移交时间:乙方同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收购地块按本协议书规定条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 付款和结算方式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
乙方已解除收购地块及其地上房屋抵押、租赁以及查封等他项权利且完成收购地块土地(房屋)注销登记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双方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土地收购补偿费伍佰捌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整(¥:5854957.00)。
(三)协议审批程序
本次收储事项涉及的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如后期有重大调整公司将另行补充公告。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拟收储的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是公司的老厂区,位于南宁市快速环道以内高新区心圩片区,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新区心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3〕95号)的规划方案,该区域工业项目的土地用途均已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工业企业物流运输受一定限制,从长远的产业发展规划来看,该区域已不再适合继续发展工业。考虑到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的200生产基地新厂区已投入生产,该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87135.74平方米,已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研发、生产和办公需求,为便于公司统一管理,实现生产系统内的物流储运、生产布局等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优化经营结构,提升生产运营效率,降低两地生产管理成本,公司拟将100基地的生产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和办公配套设施整体搬迁至200生产基地。公司已于2007年通过出让方式竞得200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5年取得不动产权证。故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 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系隶属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3. 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会产生相应的搬迁费用、设备安装和调试费用、资产减值或处置损失等费用损失。
4. 关于本次收储的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本次收储事项涉及的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通过,或因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法律法规、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收储事项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土地收储暂定按新规划土地用途评估价的60%进行补偿,如后期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投入达到《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南宁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土地收储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办法》(南府规〔2017〕18号)规定的投入标准,则双方再对超过新规划土地用途评估价60%部分的剩余土地收购补偿费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在本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搬迁补偿款项支付进度等事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1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变更前:南宁市高新区工业园区科德路1号
变更后: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上述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除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2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展期期限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7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后续展期计划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资管计划划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或“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次级和优先级的出资比例为1:1.5,次级出资12,000万元,优先级出资18,000万元,“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截止2016年2月5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9,933,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成交金额合计293,690,525.76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锁定期12个月,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12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存续期满不再展期,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4日、7月6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修订版)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至2019年1月20日止),并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对优先级份额全部予以注销,“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结束,本员工持股计划转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7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3日、1月4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期一年(即至2020年1月20日止),并放弃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7日、12月28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1年1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021,401股,剩余股票91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月20日止。存续期内(含延展期),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仍未减持完毕所持公司股票,则在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本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2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公司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6. 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92
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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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