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7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7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7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9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8.00万份,行权价格为63.00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2.70万股,授予价格为31.50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2人变更为148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188.00万份变更为187.50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3人变更为149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372.70万股变更为359.80万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 4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0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13,337,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捌仟元(¥3,598,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9,739,000.00元。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280,000.00元,实收资本412,280,000.00元。截至2020年10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15,878,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415,878,000.00元。
2020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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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7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53.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702.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1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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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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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资进度为累计已投入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2、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后续投入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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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迭代更新,公司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项目的研发周期相应延长。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芯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