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15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凌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飞集团”或“股东”)的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新增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前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最新总股本为90,729,375股。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可能因此出现分项数总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凌飞集团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新增质押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5日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一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4日。

3、公示途径: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