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8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剩余2亿元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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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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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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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2月2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3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购买了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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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3亿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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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4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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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为12亿元,投资范围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30天至276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分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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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理财和结构性存款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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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9,467,552.49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942,121.75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