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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2020-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申赎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通知》,拟对该所上市交易的投资深沪港三地市场的跨市场股票ETF申购赎回模式进行优化,并于2020年12月28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涉及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79,场内简称:湾创100,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广发湾创100ETF”)。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起对广发湾创100ETF的申购赎回模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说明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广发湾创100 ETF的申购赎回模式将由现行的“全额现金替代”模式,调整为“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的申购赎回模式,其中对于深市成份股采用实物申赎,非深市成份股(沪市及港股通股票)采用全额现金替代。《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本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根据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进行了相应的更新。

本公司将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更新后的法律文件于2020年12月28日生效。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申赎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法律文件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