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0-16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0〕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 年6月22日前、2020年9月10日前、2020年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鉴于《问询函》需要核查及回复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的回复需年审会计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发表相关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1月4日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0-16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公开变卖的
提示性公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变卖尚在进行中,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27日获悉,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7日18时至2021年2月25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2009年注册于北京,经营融资租赁及投融资业务。
截止评估基准日,各股东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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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935.62万元,起拍价:1029.182 万元,变卖预缴款:1029.182 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重要提示:提请竞买人注意在变卖前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情况、现状,然后再参加竞拍。
1、变卖预交款: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变卖结束前。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变卖预缴款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渠道直接缴入变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07803 ),并在转账过程中,将自己名字、预报名标的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3)变卖预交款支付成功后,请竞买人立即将有效证件和缴入变卖预交款凭证照片发邮件到变卖人邮箱(2019966865@qq.com),便于变卖人对竞买人变卖竞拍资格的身份确认。
2、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查封。变卖所展示的照片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变卖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重要提示》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联系委托法院办理。该标的过户本身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余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法院、变卖人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经报名参加变卖,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委托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拍卖或撤回变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委托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预交款增价部分或者逾期交付的,委托法院重新变卖。变卖预交款不予退还;缴纳的变卖预交款,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变卖预交款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情况,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网络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到24小时倒计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丰汇租赁90%股权。若本次变卖成功,公司将不再持有丰汇租赁股权。
2、公司与丰汇租赁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子公司保持一定独立性,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变卖,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本次变卖尚在进行中,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