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1万股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刘炜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1日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16日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0.02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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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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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8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12月8日,公司已收到喻家双、毛润泽等85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1,162,200.0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1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052,200.05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303,798.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于2020年12月28日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70,193,798股增加至173,303,798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09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42.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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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0年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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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杨明焕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00%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10,000股。2020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授予登记。股份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0,193,798股增加至173,303,798股,从而导致杨明焕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5.00%被动下降至4.91%,被动稀释0.0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杨明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9,690股,持股比例为5.00%。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授予登记完成后,杨明焕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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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杨明焕先生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晶科技
股票代码:603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
住所:湖北省罗田县*****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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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杨明焕
性别:男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112319860410****
住所:湖北省罗田县*****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降至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泰晶科技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的补充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补充版)》,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9%,增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则确定,上述增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上述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明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9,690股,持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明焕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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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10,000股。2020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授予登记。股份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0,193,798股增加至173,303,7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5.00%被动降至4.91%,被动稀释0.0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2020年9月29日协议受让公司股份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 杨明焕 )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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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杨明焕)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