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查询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3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查询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0-031)。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日(2020年8月18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2020年12月9日)止。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在本次重组披露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