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0-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6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37.59%;嘉颐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32,13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9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颐实业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232,136,7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37.5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林集团”)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股权通知书》【(2020)黑01执863号之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225-01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股东嘉颐实业发函询问此事项。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东关于此事项的回复。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因公司尚不知晓上述冻结事项产生的原因,因此暂无法确定上述冻结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目前公司除黄金业务停顿外,秋林百货(商品零售)及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