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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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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0-091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涛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董事姚鹃、独立董事蒋春黔、蒋骁、刘颖斐、孙燕萍、姜颖、刘信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帮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持续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目的和商业合理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股票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发行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宜昌公司实施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实施健康食品原料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可克达拉公司3.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曼、李亮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