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20-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9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323.50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9.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12月28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授予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0年11月 26日

2、行权价格:14.31元/份

3、实际授予人数:378人

4、实际授予数量:5,323.50万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公司实际向37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323.5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与公司在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情况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1月26日

2、授予价格:8.50元/股

3、实际授予人数:92人

4、实际授予数量:699.0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与公司在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情况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股票期权相关情况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20]2015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12月1日止,公司已收到92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59,415,00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引起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授予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2,033,988,517.00元,股本仍为人民币2,033,988,517.00元。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5,323.50万份、限制性股票699.0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总额59,415,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11月26日,在 2020-2024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三)总计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9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148,06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65%;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73,142,89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8.45%,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3.26%。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1,699,38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09%,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73,142,89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9.96%,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3.26%。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0年12月28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200,389,4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8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134,589,4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73,142,898股,其中股票质押式融资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数量为423,142,898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70.16%;质押给德弘钰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8.2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6,47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7.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3%,对应融资余额61,2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2,083,426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30.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5%,对应融资余额98,000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5,900万元;注册地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要的资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发行债券情况:不存在。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

6、东宝集团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宝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营收水平不够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资金仍有占用,在研的产品还需研发投入,给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但从东宝集团的长远发展前景上看,现投入的项目,在研的产品,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

东宝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授信额度为753,800万元。东宝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宝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历年累计的项目投入、研发投入。若股价变动,会导致补充质押不足的风险,银行授信额度减少的风险以及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东宝集团将压缩投资规模,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减持股份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要降低质押风险,也能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