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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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萍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台州市黄岩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越”),目前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科创越为公司的关联公司。现将公司与中科创越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度向中科创越出租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同时预计向中科创越采购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2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88%。在表决时,关联董事王萍女士进行了回避。

公司2021年度合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11月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科创越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大为,注册资本为1亿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站西大道51号黄岩人才大楼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MA2APL4H8Q,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082.43万元,净资产7,258.60万元;营业收入1,336.38万元,净利润-600.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创越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中科创越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专利技术前景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中科创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通过产学研资源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2021年度中科创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2021年度中科创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

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将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作为公司医药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整合公司医药板块业务,并实施员工持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事项概述

(一)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54006922U

法定代表人:邹本立

注册资本:80,16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制造(危化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内容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台州联化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筹划事项主要内容

1、明确台州联化的业务定位,逐步整合公司医药板块业务

公司主营工业业务分为农药、医药和功能化学品三大板块。农药板块主要从事农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及为国际农药企业提供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医药板块主要从事原料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及为国际制药企业提供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功能化学品板块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功能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

为高效整合公司的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运营能力,结合公司医药板块发展规划,从长远发展考虑,拟进一步明确台州联化的业务定位,将台州联化作为公司医药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整合公司医药板块业务。

2、对台州联化实施员工持股

为推动公司医药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公司拟采用增资、股份转让等方式在台州联化实施员工持股。相关员工持股的具体方案将在对象选择、股权份额划分等方面充分调研论证后提交公司有权机构进行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实施后,公司持有台州联化的股权比例将由100%相应减少,但公司仍对台州联化保有控股权,台州联化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业务调整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台州联化管理层筹划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现阶段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筹划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以台州联化作为公司医药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整合公司医药板块业务,并对台州联化实施员工持股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及台州联化将对该事项的内容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且该计划具体方案的推出和实施尚需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以台州联化为主体梳理整合公司医药业务,并实施员工持股,有利于公司医药板块的长期发展。本次员工持股实施后,公司持有的台州联化股权比例将从100%相应降低,预计短期内将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