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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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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0-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0-070

转债代码:113564 转债简称:天目转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方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方蕉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并不再担任与此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方蕉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广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方蕉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方蕉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0-069

转债代码:113564 转债简称:天目转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天目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股东方蕉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蕉女士在2020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权益变动后,方蕉女士持股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5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一)减持的基本情况

注: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6,548,960股。

(二)减持前后持有的股数及比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 方蕉女士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方蕉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东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目湖

股票代码:6031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方蕉

住所: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村委石狮庙村53号

通讯地址:江苏溧阳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方蕉女士出于个人需求而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湖股份5,88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4%。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5,25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天目湖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蕉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蕉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