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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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胡和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长陈信平、董事吴剑旗、万静龙、张春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惠荣昌、监事张宇星、张小旗、江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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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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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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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全部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结华、阮翰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