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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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13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少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3,570,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1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2,189,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9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381,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381,2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381,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2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56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56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田维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