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127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光伏压延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关于销售光伏压延玻璃事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同销售59GW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合计约3.38亿平方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应对光伏组件大尺寸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公司借助大窑炉的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产品定位,抢抓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12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应对光伏组件大尺寸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公司借助大窑炉的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产品定位,抢抓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129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合同销售59GW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合计约3.38亿平方米,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
●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且卖方收到买方按约定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压延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
● 风险提示:
1、本协议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
2、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3、本协议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若按照卓创周报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141.96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93.92亿元人民币的约151.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7号规定,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因此本合同属于特别重大销售合同,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前述合称“卖方”)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前述合称 “买方”)关于销售光伏压延玻璃事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在2021~2023年三年内向卖方采购共计59GW(约3.38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
注册资本: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1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2、企业名称: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18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来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5%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3、企业名称: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35号)。
股东情况: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4、企业名称: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9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1555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浙江义乌高新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21.47%股权,义乌市弘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3.53%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5、企业名称: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9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南浦路6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6、企业名称: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成立时间:2015年1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马来西亚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地址:Plot 538, Tingkat Perusahaan 4B, Prai Free Trade Zone, 13600 Seberang Prai, Penang.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股东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上公司的财务指标数据均以单户报表列示。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销售数量:买方在2021-2023年三年内向卖方采购共计59GW(约3.38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具体产品对应单双玻具体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2、合同金额:月度议价,价格随行就市,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协商各规格玻璃的采购价格。公司若按照卓创周报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141.96亿元人民币(含税)。
3、结算方式: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可陆续用于抵扣应付款。买方根据采购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合同价款余额。
4、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违约责任
(1)卖方应按时履行交付义务。若卖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交付,则需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卖方若在一定期限内延期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订单,并要求卖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向买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订单;
(3)本协议生效后,买卖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协议,若单方面原因终止协议,终止方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6、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且卖方收到买方按约定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光伏压延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压延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协议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协议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2、本协议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130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 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 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43.5亿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保障超薄光伏玻璃产能供给,满足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总投资约43.5亿元人民币在凤宁现代产业园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3、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硅工业园区
5、出资比例:由公司100%出资设立
6、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石英砂、重油、纯碱(Na2CO3)的销售,供热供暖及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实施主体是安徽福莱特,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包含5条窑炉日熔化能力为 1,200 吨的光伏原片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生产线。
3、建设项目选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凤宁现代产业园。
4、投资进度:预计2022年陆续投产。
5、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43.5亿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7、项目收益: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应对光伏组件大尺寸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公司借助大窑炉的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产品定位,抢抓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五、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