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03373)(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卢庄司、卢泰一、童庆松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现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33,370,71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强高厚、张孟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