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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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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审议通过的《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及考核归属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018年度股份回购项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的股份全额,即11,000,000股。

公司两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累计计算总回购股份为23,712,16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3%,两次合并回购金额256,440,861.7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10.81元/股(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2,909,75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802,416股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26元/股,为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10月27日)收盘后近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均价的50%。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986.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7,986.00万份。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合计出资1,649.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0.65%;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为6,337.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9.35%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为25%。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000,000股已于2020年12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该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7,986.00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7,986.00万份,总认购股票为11,000,000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0年12月30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0年12月30日起计算)。

锁定期间,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和提案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陈钦鹏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戴盛杰先生、李秋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娥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军先生、江学礼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上述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具体会计处理及费用摊销详见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部分。

五、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