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8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2020-083)。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王与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杜寅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三);

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8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证券日报》签订了《信息披露认刊书》,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将增加《证券日报》。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自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8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王与泽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杜寅午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主要有二类:一是为公司供应商品及提供劳务,此类交易主要是依据政府指导价进行合理定价;二是出售商品及接受劳务,依据政府指导价合理定价。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是按照“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