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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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华银电力耒阳分公司土地征收
工作代理费的公告

202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华银电力耒阳分公司土地征收

工作代理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关联方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耒阳电力)完成1宗闲置土地处置,因耒阳电力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人员装入我公司,成为空壳公司,本次闲置土地处置由公司所属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耒阳分公司)负责实施。从2015年开展耒阳电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至今,历时5年。现耒阳电力以弥补耒阳分公司协助处置土地相关费用支出为定价原则,给予耒阳分公司土地收储工作代理费1860万元(不含税)。

耒阳电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直接持本公司34.18%股份)全资子公司,且耒阳电力直接持有本公司19.35%股份,因此耒阳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9次会议审核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田海军

注册资本:4044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4811900803030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 技术协作和小型机电工程(含锅炉)、安装调试。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大唐集团持股100%。

(二)关联方简介

耒阳电力成立于1990年12月,前身为大唐耒阳发电厂,以火力发电为主。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整体划归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8月,华银电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将所属的耒阳电力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相关负债)及人员装入公司,并成立耒阳分公司进行管理,耒阳电力仅剩余部分非经营性资产及闲置土地,耒阳电力原所属人员按人随资产走原则,已全部划入耒阳分公司。

耒阳电力2019年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100705.15万元

净资产:90661.79万元

营业收入:340.58万元

净利润:19.81万元

(三)关联关系图

(四)关联关系

耒阳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耒阳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耒阳分公司负责处置耒阳电力闲置土地,以协助处置土地相关费用支出为定价原则收取代理费,构成本公司与耒阳电力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5年至今,为推进耒阳电力闲置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耒阳分公司应耒阳电力要求,协助耒阳电力完成了土地处置方案制定、资产清单梳理、评估审计、资产转让等工作,后续将继续配合耒阳电力完成土地处置相关未尽事宜。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耒阳分公司以协助处置土地相关费用支出为定价原则取得代理费,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耒阳电力以弥补耒阳分公司协助处置土地相关费用支出为定价原则支付代理费。

2、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60万元(不含税)

3、付款条件: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代理费200万元,2021年2月12日前支付第二笔代理费500万元,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全部余款。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部分灰管线土地收储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述

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发电公司”)收到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储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清水塘片区土地和灰管线资产的函》,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进行收储。株洲发电公司按照土地收储方式与地方政府开展收储谈判,并于近日完成土地收储谈判工作。

二、项目收储方基本情况

项目收储方为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其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政府征收涉及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面积34.14亩,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地,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为1996年5月,批准使用年限50年,目前已使用24年,剩余使用年限26年;地上资产为四根灰管线,单根长度3.9公里;截至2020年9月30日,株洲发电公司上述灰管线土地及地面资产账面净值为256.68万元。

经与当地政府协商,本次收储评估范围为灰管线土地面积34.14亩及原125MW机组二根灰管线;土地收储后拆除的二根300MW机组灰管线,由当地政府负责在原址周边进行改迁新建,改迁新建后的灰管线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株洲发电公司。

四、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标的评估情况

按照《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开展评估工作,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结果,本次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补偿费用为1289.51万元。

六、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贯穿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核心地块,成带状分布,本次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后,当地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片区建设开发;当地政府承诺收储后将新建两根灰管线置换老旧灰管线交株洲发电公司所有和使用,有利于株洲发电公司生产设备提质改造。

本次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3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9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彭勇、刘全成、刘睿湘、徐莉萍、彭建刚、谢里、刘冬来、刘智辉、刘建龙、罗建军共10人参加了会议,董事李震宇因故不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关联方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华银电力耒阳分公司土地征收工作代理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收储工作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所属贺龙、红壁岩水电站关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所属水电站关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水电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水公司)所属红壁岩水电站、贺龙水电站需关停退出发电功能。

为协调相关中央企业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相关中央企业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水电站关停补偿事宜。2020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整改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湖南省人民政府通过新增电量基数、新能源建设项目指标配置、清洁能源项目电量消纳等方式给予关停资产损失补偿。

二、公司所属水电站基本情况

张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3个水电站(鱼潭水电站、贺龙水电站、红壁岩水电站),装机规模共10.6万千瓦,注册资本1亿元。截至2020年9月底,张水公司资产总额5.03亿元,净资产1.80亿元。

本次关停的红壁岩电站位于张家界主城区内,为澧水流域规划中干流的第七级电站,于2009年投产,装机容量1.2万千瓦;贺龙电站为澧水流域规划梯级第二级电站,距桑植县城6公里,于1997年投产,电站装机容量2.4万千瓦。截至2020年9月底,贺龙电站、红壁岩电站资产总额为1.64亿元。

三、关停补偿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停电站资产损失为依据,从2021年起至2024年,连续4年每年对公司在火电基数电量的基础上分别额外增加260小时,每年补贴基数电量在祁韶直流年度入湘计划中扣减;对公司申报的新能源项目,在指标配置上予以积极支持,后续申报的风电、光伏项目,在满足国土、生态环保等条件下,依程序纳入湖南省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在保障电网安全前提下,减少公司的清洁能源项目弃电电量。

四、关停后续工作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后续工作安排,公司将根据大唐集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与地方政府完成关停电站资产权责交割工作,由当地政府承接水电站的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保、防洪防汛、库区管理、移民补偿、农田灌溉、饮用水源管理等所有责任,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所属水电站关停退出发电功能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需要,且关停损失已通过地方政府相关补偿政策支持予以弥补,预计该关停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