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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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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0年12月21日制定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提名,相关内容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公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公司对原《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提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关于修订后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从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或等值外币)调增至人民币57亿元(或等值外币)。调增后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公司管理层就外汇衍生品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了董事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公司对原《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原定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审议原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学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公司对原《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意公司本次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在符合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随着公司业务增长,为减少外汇业务的汇率风险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调增后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调增后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可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

二、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三、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从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或等值外币)调增至人民币57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增后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上述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及对策

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性商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二)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性商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性商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性商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及对策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性商品的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及对策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资格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其他说明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管理层已就外汇衍生品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了董事会。

根据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本次调增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需要,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适应公司业务增长及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符合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调增后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调增后的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意公司本次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增长需要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层已就外汇衍生品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但议案审议内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1年1月7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

4、取消的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

(1)《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增加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了授予权益数量、权益分配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等。

综上,公司董事会本着谨慎、合规的原则,经充分讨论,决定取消原定于2021年1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审议原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对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增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二、议案四及议案五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六、议案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二、议案四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议案七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及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证券部 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雷曼君、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为更好地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了授予权益数量、权益分配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等。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之“第5点”

修订前: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50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78%。其中首次授予4,58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3.33%;预留91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6.67%。预留授予的权益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3,852.7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55%。其中首次授予3,210.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6%,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3.32%;预留642.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6.68%。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54.04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1,378.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5%;预留275.3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5%。

本次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修订后: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81.3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86%。其中首次授予5,06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3.33%;预留1,013.5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6.67%。预留授予的权益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4,254.9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60%。其中首次授予3,545.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0%,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3.33%;预留709.4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0%,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6.67%。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26.41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26%。其中首次授予1,522.3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5%;预留304.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5%。

本次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特别提示”之“第10点”

修订前:

10、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77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71,244人的0.53%。

修订后:

10、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51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71,244人的0.63%。

三、“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及说明”之“(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77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71,244人的0.53%。激励对象全部是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0.27%。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376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99.73%。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详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51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71,244人的0.63%。激励对象全部是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0.22%。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450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99.78%。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详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四、“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四、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修订前: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公司董事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修订后: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公司董事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五、“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授予。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4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50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78%。其中首次授予4,58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3.33%;预留91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6.67%。预留授予的权益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授予。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4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81.3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86%。其中首次授予5,06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3.33%;预留1,013.5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6.67%。预留授予的权益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六、“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修订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3,852.7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55%。其中首次授予3,210.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6%,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3.32%;预留642.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6.68%。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修订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4,254.9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60%。其中首次授予3,545.4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0%,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3.33%;预留709.4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0%,约占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6.67%。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七、“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七)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2、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草案公告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210.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公式为:

其中,公式中各参数代表的含义及取值为:

(1)X:行权价格,等于12.78元/股;

(2)S:授权日市场价格,等于12.83元/股(假设以2020年12月21日收盘价作为授权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最终授权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授权日收盘价为准);

(3)T-t: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则各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1.8年、2.8年、3.8年;

(4)σ:历史波动率,选取公司上市首日至2020年12月21日的股价年化波动率,数值为54.2775%;

(5)r:无风险收益率,以银行间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则各期无风险收益率分别为2.8663%、2.9543%、3.0287%;

(6)q:股息率,取最近1年股息率,数值为1.9425%。

由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较小,因此不考虑股票期权行权时对公司股本的摊薄效应。根据上述参数,对公司首次授予的3,210.30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进行了测算,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14,125.32万元。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利润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权日计算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准。

假设首次授权日在2021年1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在2021年-2024年的摊销情况见下表: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210.30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3,210.30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金额为41,027.63万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修订后:

2、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草案公告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545.4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公式为:

其中,公式中各参数代表的含义及取值为:

(1)X:行权价格,等于12.78元/股;

(2)S:授权日市场价格,等于12.83元/股(假设以2020年12月21日收盘价作为授权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最终授权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授权日收盘价为准);

(3)T-t: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则各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1.8年、2.8年、3.8年;

(4)σ:历史波动率,选取公司上市首日至2020年12月21日的股价年化波动率,数值为54.2775%;

(5)r:无风险收益率,以银行间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则各期无风险收益率分别为2.8663%、2.9543%、3.0287%;

(6)q:股息率,取最近1年股息率,数值为1.9425%。

由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较小,因此不考虑股票期权行权时对公司股本的摊薄效应。根据上述参数,对公司首次授予的3,545.46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进行了测算,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15,600.02万元。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利润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权日计算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准。

假设首次授权日在2021年1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在2021年-2024年的摊销情况见下表: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545.46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3,545.46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金额为45,310.98万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修订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54.04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1,378.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5%;预留275.3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5%。

修订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26.41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4,369.88万股的0.26%。其中首次授予1,522.3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5%;预留304.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约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5%。

九、“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2、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一次性授予分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费用应在解除限售期内,以对解除限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价格为12.83元(最终授予日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授予价格为6.39元,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12.83元-6.39元=6.44元,则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1,378.70万股×6.44元/股=8,878.83万元。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利润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

假设首次授予日在2021年1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在2021年-2024年的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78.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1,378.70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金额为8,809.89万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修订后:

2、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一次性授予分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费用应在解除限售期内,以对解除限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价格为12.83元(最终授予日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授予价格为6.39元,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12.83元-6.39元=6.44元,则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1,522.34万股×6.44元/股=9,803.87万元。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利润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

假设首次授予日在2021年1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在2021年-2024年的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2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1,522.34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金额为9,727.75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三、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权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行权/解除限售,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

假设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在2020年1月,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成本为23,004.15万元,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为14,125.32万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为8,878.83万元。本激励计划的总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若本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3,210.30万份股票期权和1,378.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行权/解除限售,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4,589.00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累计金额约为49,837.52万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权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行权/解除限售,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

假设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在2020年1月,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成本为25,403.89万元,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为15,600.02万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为9,803.87万元。本激励计划的总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545.46万份股票期权和1,52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行权/解除限售,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5,067.80万股本公司股份,所募集资金累计金额约为55,038.73万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公司同时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等其他相关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14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东方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证券代码:002600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董事会秘书:雷曼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邮政编码:529000

电话:0750-3506078

传真:0750-3506111

电子邮箱:IR@lingyiitech.com

网址:www.lingyiitech.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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