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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舒华健康产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0-009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39.18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16,980.2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7元,共计募集资金36,3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万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为3,000.00万元,税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3,1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5.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6,391,844.28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向福建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置换预先投入的2,573.4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916,980.20元(不含增值税),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额1,800,000.00元。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额后的净额为1,116,980.2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39.18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16,980.20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舒华体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0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含)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5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7元,共计募集资金36,35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合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因投资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确定委托投资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舒华体育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1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
至2021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1,1.03,1.04、议案3,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回避表决;议案1.02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7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传真:0595-68097905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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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