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个受限开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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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受限开放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
2、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只通过场外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外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首次最低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此次受限开放期内进行单一开放日申购规模上限限制,即每一开放日申购总规模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1%,即247,081,009.14元。在受限开放期内任意一个开放日,若该日(R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合计超过单一开放日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R日)的有效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场外申购费率为0.6%。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业务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20年10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三号)”,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基金代码:150271)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基金代码:15027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0.9756元、1.0145元、0.9367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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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或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合并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按照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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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于新合同生效后变更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变更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场内简称不变,仍为“生物医药”;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1726。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披露,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规定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150200)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150201)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2601元、1.0401元、1.4801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或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按照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于新合同生效后变更为“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招商中证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变更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指数”;场内简称由“券商分级”变更为“证券基金”;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1720。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披露,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规定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及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增加了侧袋条款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当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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