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86,712,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6,124,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8,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8,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8,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8%。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陆鹏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31,9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陆鹏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王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42,7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王建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董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42,7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董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陆鹏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07,700股。
1.02.候选人:选举王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18,500股。
1.03.候选人:选举董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18,500股。
议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徐金梧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41,5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徐金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季爱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31,9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季爱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赵峡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41,5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赵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候选人:选举王天翼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86,641,5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王天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徐金梧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17,300股。
2.02.候选人:选举季爱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07,700股。
2.03.候选人:选举赵峡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7,300股。
2.04.候选人:选举王天翼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17,300股。
议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徐国平先生为监事,同意股份数686,639,1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徐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闫立超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686,639,132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闫立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徐国平先生为监事,同意股份数514,900股。
3.02.候选人:选举闫立超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514,900股。
议案4.00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69%;反对67,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69%;反对6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中钢集团对《关于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所持澳大利亚CuDeco Ltd.股票事项的承诺函》进行补充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69%;反对67,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69%;反对6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137,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57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43%;反对57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冯亚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陆鹏程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建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化光林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周建宏、袁陆生、贾建平、唐发启、云东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化光林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袁陆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红宇为公司风控总监。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袁陆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尚晓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陆鹏程、王建、董达、徐金梧、赵峡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陆鹏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金梧、季爱东、董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徐金梧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天翼、季爱东、王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天翼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季爱东、赵峡、王天翼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季爱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月(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修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19,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投资总额,此外,将补充流动资金由35,600.00万元调减为12,6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九、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9)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陆鹏程:男,1967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钢国际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建: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钢国际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化光林: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工程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钢国际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建宏: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钢国际副总经理。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陆生: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钢国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钢设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钢国际资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贾建平: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钢国际副总经理。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发启:男,1978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轧钢工程部部长、钢轧工程部部长,中钢国际副总经理。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41,600股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云东: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工程部部长,中钢国际副总经理。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红宇:女,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中钢国际风控总监。现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北京佰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尚晓阳:女,1978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法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副经理、资本运营办公室经理,中钢国际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8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祥瑞计划的委托人,祥瑞计划认购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徐国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徐国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9)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简历
徐国平:男,196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大气所副所长、外事办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副院长、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中钢股份科技安全环保部总经理,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院长,中钢国际监事会主席。现任中钢国际监事,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陆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尚晓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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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7)。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监管要求,将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3亿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投资总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000.00万元(含119,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0.00万元(含96,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000.00万元(含11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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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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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9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0年8月19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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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10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0年8月19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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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10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3亿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投资总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470.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166.12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
上述利润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假设公司2020年12月底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做出核准决定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于2021年6月底达到转股条件。
4. 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5.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6,000.00万元(含96,000.00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 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4.11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 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6,662,942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 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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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谨慎测算和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顺应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趋势,契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同时可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强公司项目实施能力,有效支持公司未来业务运营及扩张,提升未来盈利水平及综合竞争力。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项目承包运营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冶金工程领域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抵御行业风险和宏观经济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平均业内从业经验超过20年,分别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业内重要学会、商会担任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通过多年业务锻炼,已拥有一批善于开拓市场,熟悉工程项目管理和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集成供应业务,能够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和增值服务的专业技术带头人、优秀的项目管理人才和商务人才。
公司技术团队行业经验丰富,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攻关,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和技术实力,可根据项目及业主的具体需求,配备在特定业务领域有丰富项目管理、执行经验的项目经理,在项目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操作指导和功能试验等不同阶段,派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三)技术储备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专利188项,其中发明专利48项,累计主编及参编的国家标准、规范三十余项,有14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近年来,公司以大型焦炉、大型球团、长材轧制技术和铁合金等核心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强化工程总承包核心竞争力,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确保传统冶金领域工程项目顺利执行和新项目订单保持平稳增长。其中:公司自主研发和设计的带式焙烧技术获得国家科技成果鉴定,目前已形成全系列产品线,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公司各下属企业也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如中钢天澄承担了多项国家“863”攻关课题及科技专项,其中钢铁炉窑烟尘PM2.5高效控制技术经行业专家鉴定,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钢安环院在安全评价、水处理、爆破、安全检测等方面已取得顶级资质及专利成果;中钢设计院持续推进相关工艺流程科研创新,推动各专业设计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四)市场储备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在工程项目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信誉。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拥有较强的专业整合能力以及产业链业务整合能力,并通过对自身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进行持续的梳理和再造,不断提升工程领域综合配套服务的能力,拥有丰富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综合配套项目总承包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运营基础。
2019年,公司签订了广东金晟兰年产800万吨优特钢、山西宏达2x100t转炉连铸、广钢高速棒材生产线、华西特钢产能转换技术改造等一批优质项目,全年累计新签工程项目合同118个,合同金额总计204.29亿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执行未完工EPC项目有151个;2019年公司执行境外EPC项目41个,分别涉及玻利维亚、土耳其、俄罗斯、印尼、印度等国家。丰富的项目储备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加强管理挖潜、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引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三)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公司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能力,增强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对实现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以推动公司效益的提升。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中钢国际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钢国际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中钢国际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钢国际利益;
2.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10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52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根据要求于2020年12月17日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