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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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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1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玉东、刘晓峰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刘玉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为三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或其指定的公司员工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为:“第八条: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修订为:“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4、《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十二)款: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一条(十二)款: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月19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玉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第四建设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职务;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工程部副主任、安全环保中心主任、工程部主任职务;曾任本公司环保集团工程中心兼设计中心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安全总监。

刘玉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晓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6月出生,天津大学博士。曾于天津港保税区建设交通管理局任职;历任本公司文旅集团副总裁、拓展七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京津大区总经理。

刘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玉东先生、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两位新任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2、同意聘任刘玉东先生、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玉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第四建设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职务;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工程部副主任、安全环保中心主任、工程部主任职务;曾任本公司环保集团工程中心兼设计中心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安全总监。

刘玉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晓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6月出生,天津大学博士。曾于天津港保税区建设交通管理局任职;历任本公司文旅集团副总裁、拓展七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京津大区总经理。

刘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12426 债券简称:16东林02

112464 16东林03

112842 19东林01

112829 19东林02

149263 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1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19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11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1年1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登记(须在2021年1月12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1年1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