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7名,具体为:1、提名罗衍记先生、王晓颖女士、李浩先生、潘欣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提名卢闯先生、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其中,罗衍记先生、王晓颖女士、李浩先生、潘欣欣女士、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卢闯先生因自2016年8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卢闯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卢闯先生、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了梳理并拟进行一定修改,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信用反担保或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质押,担保期限按照具体担保或质押协议约定确定。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反担保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为680.00万份,预留授予130.00万份。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该项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额度;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亦可展期。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条件,故按照普通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具体情况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罗衍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王晓颖女士: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自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3、李浩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总监、北京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助理总裁,自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4、潘欣欣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媒介总监、媒介中心总经理、大客户中心总经理及广州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助理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卢闯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2007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自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郭秀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律师。曾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课题研究员;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3、郎劲松女士: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博士。2002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富华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一成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张一成先生简历如下:
张一成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11月以实习生身份进入公司策略中心,2018年6月转正后至今担任公司策略中心项目经理。张一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信用反担保或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质押,担保期限按照具体担保或质押协议约定确定。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反担保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为680.00万份,预留授予130.00万份。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赵路桃女士、张静如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赵路桃: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4月至今在公司法务部工作,目前任法务经理。赵路桃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静如: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4月加入公司至今担任公司短视频营销事业部销售经理职位。张静如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若被担保人就此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公司为该被担保人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义务提供信用反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下称“被担保人”)提供信用反担保或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质押,担保期限按照具体担保或质押协议约定确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信用反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质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同意由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向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质押,按照具体担保或质押协议约定确定。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与有关单位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信用反担保,或由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担保或质押风险可控,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信用反担保,或由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担保或质押风险可控,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其中:5000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000万为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2%。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卢闯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卢闯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 股票简称:引力传媒
1.4 股票代码:603598
1.5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1.6董事会秘书:马长兴
1.7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92号世茂大厦12层
1.8联系电话:010-87521982
1.9联系传真:010-87521976
1.10电子信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1.11邮政编码:100022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闯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2007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自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理由: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禁售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92号世茂大厦12层
收件人:马长兴
邮编:100022
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卢闯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全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闯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丽女士、北京合众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众创世”)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该项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额度;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亦可展期。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 罗衍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蒋丽女士为罗衍记先生配偶,合众创世为罗衍记先生与蒋丽女士共同持股的企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条件,故按照普通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 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该项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额度;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亦可展期。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2、审议程序
罗衍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蒋丽女士为罗衍记先生配偶,合众创世为罗衍记先生与蒋丽女士共同持股的企业,蒋丽女士和合众创世系罗衍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罗衍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7%,其一致行动人蒋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合众创世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4,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0%。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
通过本次财务资助,可有效补充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公司发展速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9日
至2021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马长兴 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12层 邮编100022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2.99%。其中首次授予6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2.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3.95%;预留授予1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6.0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5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水园乙3号楼105室
注册资本:27,062.3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4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2.99%。其中首次授予6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2.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3.95%;预留授予1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62.30万股的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6.05%。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8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540人的比例为14.44%。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下转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