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和部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539,48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2020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2020年12月30日,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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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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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70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以截止2020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33,677,773股为基础计算),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