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票等。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后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后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提名管理委员会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5日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一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认购总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股份”、“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总人数约60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金额与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1:1。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7、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18,000万元(含)以及公司股票2021年1月4日的收盘价28.85元/股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623.92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40%,实际持股比例将以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折算,但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负由员工自行承担。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骨干参与、业绩导向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范围为: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研发、营销及生产骨干员工;
4、除上述人员外,经申请公司特殊批准的员工。
上述“公司”含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参与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7人,分别为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谢云娇、邱杨友、吴利、王吉明,合计份额为不超过1408万份,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593人,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6,592万份。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参与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其可解锁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相关。在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根据参与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其可解锁的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规则由管理委员会制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若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金额与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1:1,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的相关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8,000.00万元(含)。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按本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以标的股票2021年1月4日收盘价28.85元/股作为股票平均买入价格进行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买入股票的上限数量为623.92万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1.40%,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要求。
若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购买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标的股票的数量和规模做相应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解锁期和禁止行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计划持有人账户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该计划持有人退出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本计划的锁定期即为资产管理计划的锁定期。信托计划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期
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期限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别按照认购总份额50%、50%的比例解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资产管理计划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四、管理模式与管理机构的选任
(一)管理模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二)管理机构的选任
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并与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五、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可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根据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该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泄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信息。
(二)主要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截止本计划公告之日,暂未与资产管理机构拟定、签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待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相关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本计划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以最终签署的资产管理相关协议为准,由专项金融产品项下资产支付。
(四)税收
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其中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应当全额由委托资产承担。
(五)投资范围:购买和持有杰克股份股票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七、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出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及司法裁判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不可任意转让。
(二)持有人在存续期内发生变动情况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在存续期内因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离职时,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均不作变更,具体包括:
(1)持有人因病、因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2、持有人发生除上述第1款情形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终止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已解锁部分份额不作变更;未解锁部分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指定对象受让,由受让对象支付转让对价,转让对价确定原则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原则确定”。
3、持有人发生职位调动且为降职的,其持有的已解锁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未解锁部分份额按如下方式处理:
(1)若其降职后所在职位层级不属于本次持股人员范围内,则将全额扣减其持有的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受让对象,由受让对象按照上述第2款相同的方式支付转让对价;
(2)若其降职后所在职位层级仍属于持股人员范围内,则应扣减其持有的份额超出新职位层级对应的标准份额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扣减份额的受让对象,由受让对象按照上述第2款相同的方式支付转让对价。
4、如发生其他未约定的持有人不再适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持有人收益分配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3、在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后按约定比例出售标的股票,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
八、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参加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有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六)召开股东大会前向职工代表大会提交《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征求员工意见。
(七)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九、其他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票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车建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后认为:
一、公司《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公司职工监事王吉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05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0日
至2021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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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邱杨友、谢云娇、吴利、阮文娥、阮仁兵、管杨仁、李创、郑海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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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 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 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08号杰克股份办公楼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1年1月19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邮政编码:318010;
2、联系人姓名:徐美君
联系电话:0576-88177757
传真:0576-88177768;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