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一代身份证件及
对直销网上交易未提供身份证件的客户限制办理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3日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现就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个人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过期或已失效,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证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基金业务办理。另外,如果您的地址、 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改。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基金账户开立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基金账户开立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基金业务办理。另外,如果您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改。
三、对于本公司网上直销客户身份证件未提供的,自2021年1月4日起,网上交易所有业务都将受限。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完成身份信息的更新并恢复交易。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或 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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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A即A类基金份额,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C即C类基金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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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4)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
联系人:陈淑娟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为准)。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12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相关资料。
(2)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