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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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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1-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96 公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 2021-001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转股期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22年4月21日; 转股价格为4.3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公开发行了8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5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286 号文同意,公司84,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5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辉丰转债的转股 期限为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6年10月28日至2022年4月21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9.70元/股。公司于2016 年 5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辉丰转债的初始转 股价格于2016 年5月31日起由原来的 29.70元/股调整为7.79元/股。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辉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由原来的 7.79 元/股调整为 7.74 元/股。公司于 2018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辉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于 2018年7月18日起由原来的7.74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0年6月24 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辉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于 2020年6月29日起由原来的7.71元/股调整为4.38元/股。

二、辉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辉丰转债尚有23,850,000元挂牌交易。2020年第四季度,辉丰转债转股数量0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3,850,000元。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020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表

三、公司股东持股及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据资料,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辉丰转债前10名持有人情况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5-85055568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辉丰股份”股东名册及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辉丰转债”债券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辉丰转债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423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自2020年5月2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于5月19 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后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债券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3、债券代码:128012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20 年 5 月 25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820,741.41 元,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927,660.0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5 条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可转债暂停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于2018 年度、2019 年度出现连续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5月实施全面停产整治以及部分子公司因园区统一要求进行停产整治未能按期恢复生产以及部分资产减值等的影响。 公司制剂车间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11 月 19 日恢复生产,第一批 5 个原药合成产品的 8 个车间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恢复生产并于 2019 年 4 月中旬实施临时停产。

2020 年 3 月上旬,公司年产3000吨咪鲜胺项目、年产500吨咪鲜胺铜盐、年产500吨咪鲜胺锰盐、年产1000吨二噻农原药项目、年产1000吨抗倒酯项目、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项目、 年产900吨烯酰吗啉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2020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年产1000吨二噻农原药项目(一期)、年产500吨甲羧除草醚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恢复生产,年产5000吨辛酰溴苯腈项目取得试生产手续后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组织试生产,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剩余原药合成产品的复产工作。

四、风险提示

1、本年度,公司完成“辉丰转债”的回售后,“辉丰转债”的数量为238,500 张。目前,“辉丰转债”处于暂停上市状态,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回售条件,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的,由其向公司联系进行登记;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59元/股,与当前转股价4.38元/股尚存在一定差距,暂停上市期间,具体转股操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成功转股;

3、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4、公司大部分产品已经通过政府同意恢复生产,但全面复产并达到预计收益尚需时间。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韦广权、卞宏群 电话:0515-85055568、85055999 传真:0515-83516755

邮箱:jshuifenggufen@163.com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 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拜”)50%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2019年11月6日,公司与安道麦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在签署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后,公司与安道麦别于2020年2月26日及2020年10月28日另行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与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合称为“迪拜50%股权协议”)。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安道麦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根据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的约定,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上海迪拜额外1%的股权(“迪拜1%股权交易”),以使得安道麦在迪拜50%股权交易及迪拜1%股权交易完成后,持有上海迪拜51%的股权。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签署后,公司和安道麦于2020年12月28日另行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公司与安道麦拟同时交割迪拜50%股权交易和迪拜1%股权交易(“迪拜51%股权交易”)。

二、迪拜51%股权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迪拜51%股权交易的交割条件已经全部满足或被豁免,股权交割已于该日完成。安道麦已经取得上海迪拜51%股权并已完成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

三、交割对公司的影响

完成本次交割后,公司将持有上海迪拜49%的股权,不再将上海迪拜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安道麦的全球领先的商业推广能力与公司丰富的制剂产品组合、成熟的国内销售渠道和团队的竞争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在化学 植保领域的的竞争力。同时,通过资源的优化整合,盘活资金,支持公司生物农业等其他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