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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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刘振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仁权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1、2、3;在表决议案1时,关联股东刘振东、于江水、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2、3时,关联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涛、刘占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