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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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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1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4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拟于2021年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1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腾晖泰国为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7.32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开立信用证、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4.4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地不断扩展,为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拟为中利电子预计在2021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次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陈波瀚、周建新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议案》;

因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需要,政府对具备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进行搬(拆)迁,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工业企业搬迁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及11号的厂房进行搬迁,搬迁补偿总金额为10,548.498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与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转让给沙家浜置业,转让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6,568.2003万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吐鲁番华北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伊犁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福海埃菲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分别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为24,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和13,5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上述子公司股权被转让,公司对其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在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90日内,通过上述标的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或者融资置换解除公司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于2021年1月4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4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中利电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有利于中利电子后续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解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此次担保事项,中利电子控股股东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中利电子为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中利电子提供对外担保,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生产电缆及光伏产品,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铜、塑料、铝等原料需求很大。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及客户市场领域的不断扩展,部分客户签订合同为闭口合同。而铜材、塑料、铝的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铜、塑料、铝的期货交易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铝、塑料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4、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的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子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汇兑损失,可以帮助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这种金融工具本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者不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研判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对公司外币收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业务开展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日常审核部门。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营销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计划,公司全年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降低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公司2021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86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由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需要,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分别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对公司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11号的闲置老厂房(以下简称“交易标的1”)及中联光电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的闲置老厂房(以下简称“交易标的2”)进行搬(拆)迁,根据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搬迁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10,548.4988万元。

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与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家浜置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腾晖光伏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3”)转让给沙家浜置业,根据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事项涉及的补偿款总额为6,568.2003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土地房产征收及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联光电与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签订《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及11号的厂房进行搬迁,同意腾晖光伏与沙家浜置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将坐落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转让给沙家浜置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8,549.46万元收益(未经审计),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和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中联光电、腾晖光伏与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1位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路11号,房屋面积26,528.15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19,819.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39,067平方米(折合58.6005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52805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1的土地账面原值为585.99万元,累计摊销为149.91万元,账面净值为436.08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为1,728.27万元,累计折旧为1,433.95万元,账面净值为294.32万元。

交易标的2位于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路9号,房屋面积15,711.38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9,820.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20,411.70平方米(折合30.6176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46250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2的土地账面原值为611.48万元,累计摊销为155.92万元,账面净值为455.56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为1,071.22万元,累计折旧为920.14万元,账面净值为151.07 万元。

交易标的3位于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房屋面积25,301.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面积19,659平方米(折合29.4885亩),权证号苏(2018)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52071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3土地账面原值1,042.09万元,累计摊销为176.56万元,账面净值865.53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7,511.44万元,累计折旧为1,817.15万元,账面净值为5,694.29万元。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甲方: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搬迁企业补偿金额

交易标的1:搬迁补偿款总计6,435.7995万元。其中:

(1)土地补偿:土地基准价补偿1,125.1296万元,区位价补偿468.804万元。

(2)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补偿:2,816.1491万元。

(3)设备、设施补偿:201.5231万元。

(4)搬迁损失补偿:530.563万元。

(5)搬迁奖励金:220.5041万元。

(6)不安置土地奖励:900.1037万元。

(7)有证房产规费补偿:173.0229万元。

交易标的2:搬迁补偿款总计4,112.6993万元。其中:

(1)土地补偿:土地基准价补偿587.8579万元,区位价补偿244.9408万元。

(2)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补偿:1,913.1698万元。

(3)设备、设施补偿:359.1827万元。

(4)搬迁损失补偿:314.2276万元。

(5)搬迁奖励金:137.2984万元。

(6)不安置土地奖励:470.2863万元。

(7)有证房产规费补偿:85.7358万元。

2、付款方式

交易各方签订工业企业搬迁协议,待乙方所涉及房产全部拆除、土地所有权完成收回、不动产证完成注销后,甲方在60天内付清剩余全部补偿款。

3、义务与权力

(1)腾房标准:乙方负责企业职工安置及各承租户的解约清租工作,并完成清场工作,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交房期间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及时清理企业设备设施、房屋室内物品,需保持被搬(拆)迁企业房屋及内部装修、附属物的原貌,不得擅自破坏、拆除,对已评估补偿的设备、设施不得进行变卖。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拆房:乙方腾房(交钥匙)后,由甲方负责将房屋拆除。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1)甲方现合法拥有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复兴路18号占地面积29.4885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工业用地)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建筑面积25301.33m2(含地块上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以现状为准,下称甲方房地产。)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涉房地产及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给乙方。

(3)转让金额由第三方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评估确定,转让总价为:6,568.2003万元,其中:土地评估值1,918.7184万元,房屋(含装修及附着物)评估值4,060.1045万元,设备设施评估值368.4968万元,建设规费220.8806万元。

(4)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待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乙方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及转让事项涉及的房产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产,故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预计公司能够实现收益约8,549.46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6.51%,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常熟市沙家浜镇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3、《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腾晖泰国为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7.32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开立信用证、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及腾晖光伏为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52.86亿元人民币担保;

2、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3、为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申请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担保;

4、腾晖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泰国”)为中利腾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

5、腾晖泰国为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腾晖泰国为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7.32亿元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运行,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46,283.6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288,454.6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1%。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1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为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为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为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6、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7、为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8、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孙公司东莞市中利特种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特种”)及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辽宁中德为公司孙公司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中联光电为公司孙公司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中利集团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深圳中利、广东中德、辽宁中德、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青海中利、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3.8亿元,其中对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对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对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对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对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对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对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中利特种、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中联光电为辽宁中利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6亿元人民币,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中利特种及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以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预计94.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进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本次被担保的各家公司均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

3、中联光电、深圳中利、广东中德、常州船缆、辽宁中德、宁夏中盛、腾晖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利特种、辽宁中利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4、公司所持青海中利股权比例为97.89%,公司拟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于公司而言,本次承担的风险大于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中利的股权比例。但考虑到青海中利是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青海中利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

5、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46,283.6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288,454.6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1%。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吐鲁番华北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15年11月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标的公司1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总金额为24,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伊犁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19年2月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标的公司2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福海埃菲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19年2月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标的公司3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19年2月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标的公司4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18年10月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标的公司5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签订总金额为13,5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上述标的公司已被转让,已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以上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实质是公司对原全资孙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在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90日内,通过标的公司向华夏租赁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或者融资置换解除公司担保。

中利集团与华夏租赁在租赁之前无关联关系,所以以上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31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576207020B

法定代表人:房纪承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三区312国道北侧金源路319号(示范区)阳光商城3#401号

经营范围: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及氢能等能源项目的规划、开发、设计、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电力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销售;电力、热力供应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的设计、建设、经营及技术咨询服务;充电桩建设、经营及管理;矿产资源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专业设备、房屋、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电投的总资产103,338.32万元,负债总额88,491.78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9,882.92万元,利润总额1,998万元,净利润1,848万元(经审计)

中电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公司名称: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456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D3FJM2Q

法定代表人:许钧才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2号楼4楼

经营范围:核电项目前期开发;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核电项目配套设施的投资与运行管理;电力销售及输配电项目的投资与管理;风电、光电、抽水蓄能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核山东能源的总资产827,165.1万元,负债总额640,407.8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28,647.3万元,利润总额11,846.1万元,净利润11,407.9万元(经审计)

中核山东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1

公司名称:吐鲁番华北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3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313487227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红山社区光伏园区526号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五金、家用电器、机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标的公司2

公司名称:伊犁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01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313480842J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住所:新疆伊犁州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号楼309室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电站项目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五金、机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3

公司名称:福海埃菲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3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323333086535Y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光明路县第一小学旁两层房屋二楼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标的公司4

公司名称: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1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8313420188U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乌赞乡直属1兰干买里村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5日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标的公司5

公司名称: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0735670400

法定代表人:钱文庆

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新能源项目技术咨询;新能源设备的制造、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的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租前息、违约金、终止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标的公司尚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提供的担保,已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转让电站,原来对标的公司的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标的公司拥有实际电站的运营,并充分掌握其所有权,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符合担保要求,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在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90日内,通过标的公司向华夏租赁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或者融资置换解除公司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46,283.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57,829.0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标的公司尚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提供的担保,已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转让电站,原来对标的公司的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标的公司拥有实际电站的运营,并充分掌握其所有权,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符合担保要求,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在股权和管理权交割后90日内,通过标的公司向华夏租赁提前偿还融资租赁负债或者融资置换解除公司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转让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孙公司TALESUN SOLAR SWITZERLAND A.G.和TALESUN SOLAR BUCHAREST S.R.L.(以下简称“转让方”)与ALIVE ENERGY S.R.L.(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转让交易的总价为185.70万欧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URDEL ENERGY SRL.(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标的公司拥有位于罗马尼亚蒂米斯县的6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和一切权益。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光伏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进而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下属孙公司TALESUN SOLAR SWITZERLAND A.G.和TALESUN SOLAR BUCHAREST S.R.L.与ALIVE ENERGY S.R.L.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URDEL ENERGY SRL.100%股权暨6MW光伏发电项目以185.70万欧元价格转让给ALIVE ENERGY S.R.L.,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LIVE ENERGY S.R.L.

公司类型:私营

注册资本:205欧元

办公地址:Str, Muzelor, no22 A,District 4, Bucharest, Romania.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和交易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Giacomo Billi持有其100%股份。

3、与公司关系

ALIVE ENERGY S.R.L.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持有的URDEL ENERGY SRL.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URDEL ENERGY SRL

(2)成立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