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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1-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和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和《关于湖北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7号)。宁波朗迪和武汉朗迪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101580和GR202042002459。

本次系宁波朗迪和武汉朗迪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宁波朗迪和武汉朗迪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